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4-21 23:08:19
  • [发布日期] 2026-04-21 23:08:19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重庆出新规“加码”技术创新 重大专项支持不低于千万元
2026-04-21 23:08:19
分享:
 
 

热门资讯《景区回应多名女子闯进男厕所方便》app,新用户赠送278礼包,热点《跟进:黑夜传说3-重庆出新规“加码”技术创新 重大专项支持不低于千万元》免费在线阅读:

 

  中新网重庆4月21日电 (记者 钟旖)记者21日从重庆市科技局获悉,《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大(重点)专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根据《办法》,单个重大专项项目财政经费支持不低于1000万元,最高支持3000万元;单个重点专项项目财政经费支持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

  据介绍,《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该市重大(重点)专项管理。

  “构建统筹多元的科技攻关机制,是《办法》的重要内容之一。”重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22年以来,重庆启动实施重大(重点)专项,有组织科技攻关取得积极成效,但前期组织实施重大(重点)专项的过程中,经费投入较为单一。《办法》指出,鼓励区(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龙头企业等多元主体与重庆市科技局共同出资、联合实施重大(重点)专项项目,并明确了原则、方式和路径。

  《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科技攻关的组织实施模式。除了由重庆市科技局直接组织实施外,重大(重点)专项可以结合实际,委托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等具有科研资源整合和产业链融通创新集成能力的主体参与组织实施;可以采用“赛马制”“揭榜挂帅”等组织模式,探索实行重大科技创新基地负责制、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项目经理负责制和“军令状”“里程碑”等项目管理方式。

  此外,《办法》对项目申报、立项、过程管理和经费管理、结题验收等内容也进行了明确。比如经费方面,重大(重点)专项一般采取“事前资助+验收后补助”的拨付方式,立项时资金拨付比例不低于项目财政资金投入计划的50%。如有特殊原因,可以合理调整拨付方式。

  此外,为广泛收集技术需求,有效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堵点、难点、卡点,重大(重点)专项将在过去集中征集技术需求的基础上,增加常态化动态征集等方式,聚焦解决关键技术、重大产品、重大工程等实际问题,实现项目指南的常态化论证和动态储备。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重庆已组织实施重大(重点)专项项目超过500项,累计投入财政经费超过15亿元,带动社会投入超过70亿元。(完)

【编辑:陈海峰】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邮编:101117
联系电话:010-55565513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承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09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507号  京ICP备1705316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