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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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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4-25 22:02:42
  • [发布日期] 2026-04-25 22:02:42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严查“心机商标” 官方亮明态度
2026-04-25 22: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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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4月25日电(记者 左雨晴) 针对广受社会关注的“心机商标”问题,中国新闻网《民生调查局》近期推出《别被牙膏的“3D炫白”“医研”骗了,那只是商标》《光明“新鲜牧场”擦边鲜牛奶,有消费者称被误导》《陈克明、金沙河、白象“手擀”挂面,手擀是商标》《没了“手打”,今麦郎还有“1桶半”“1袋半”“1.5倍”》等系列报道。

  4月2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回答媒体相关提问时指出,近一段时间,“心机商标”引起了不少消费者的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高度重视,在积极推进系统治理。

  他说,对“心机商标”,“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那就是:商标是用来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不能当作广告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心机商标”为何频频出现?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广童律师向记者表示,此类易引发消费者误解的商标之所以大量出现,并非源于商标注册放得太宽,而是部分企业在商标获准注册之后,通过包装设计和宣传策略刻意放大相关词汇的描述性含义,最终触发公众质疑。

  高广童指出,商标注册审查以形式合规审查与法定要件的规范适用为核心,无法在注册阶段穷尽所有真实的市场交易与使用场景。部分词汇在商标申请阶段看似仅为独立的品牌标识元素,但一旦进入商品包装、宣传推广的实际使用语境,就极易被消费者解读为对商品功能、配方、产地、规格或数量的描述性信息。

  其次,商标审查结论具有鲜明的时间性与个案性。不同审查阶段的裁量尺度、证据支撑、市场认知与行业惯例均可能发生变化,由此便会出现公众认知与商标注册结果存在偏差的情形。

  此外,相关监管权责也存在分散性。商标注册核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负责,而商品包装、广告宣传、标签标识的使用是否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认,其监管与判定还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约束,以及一线执法环节的个案裁量。

  面对这一顽疾,官方已果断出手。

  芮文彪在发布会上指出,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从四方面入手,对“心机商标”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整治。

  一是严把审查注册关。《商标法》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等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对此,进一步完善了商标审查标准,制定了《带有欺骗性的商标审查审理指导意见》,强化审查员培训和典型案例指导,压实审查责任,严格审查在品质、功能、产地等方面弄虚作假的申请,对易造成消费者误导的商标申请坚决予以驳回,自2023年以来,已累计驳回此类商标申请达127.3万件。

  二是依法从严从快处置宣告无效。对已经依规注册,但使用中存在严重误导行为的商标,完善了主动排查和线索报告机制,依法主动从严从快予以处置。去年以来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处置以虚假描述方式欺骗误导公众违规使用的注册商标。截至目前,已累计对3351件此类商标依职权宣告无效。

  三是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治理力度。在《2026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中,专门将商标与商品名、宣传语搭配使用的误导行为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四是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加强对“心机商标”的执法打击力度。已经印发《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压实地方责任,加大对商标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的监管和治理力度。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协作,主动发现违法线索,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此外,还加强了商标代理行业治理,倡导代理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企业和公众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依法申请和规范使用商标的观念。

  “品牌的根基在于诚信经营,‘心机商标’有可能赢得一时销量,但最终却会丢掉消费者的口碑和企业的未来,希望广大企业诚信申请和规范使用商标,共同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良好的消费环境。”

  芮文彪同时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发现有利用商标玩“文字游戏”进行虚假宣传,造成消费者误认误购的情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对此类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也可以向当地管理和执法部门进行举报,帮助监管部门共同做好“心机商标”的治理。(完)

【编辑:胡寒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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