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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4-25 22:21:16
  • [发布日期] 2026-04-25 22:21:16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证监会部署新一轮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
2026-04-25 22: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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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记者刘羽佳、刘慧)记者24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为深入推进和持续巩固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工作成效,证监会近日部署了2026年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

  据了解,证监会自2024年新“国九条”发布以来,已先后组织两轮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更加突出早发现、强防范、优机制三项目标,一体推进发现、惩处、退市、投保有机衔接,聚焦四方面重点任务。

  围绕进一步严密监管发现网络,本次专项行动将优化分类监管,加强预警信号常态化监测排查。强化监管大数据仓库信息查询,强化财务舞弊监管AI大模型应用。加快建设财务舞弊非现场监测和发现中心,加快建设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中心。

  围绕进一步落实严惩重罚要求,专项行动将坚决落实造假退市、占用偿还、退市不免责的监管要求。坚决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涉嫌欺诈发行、违规披露、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案件线索。

  围绕进一步构筑公司和中介把关两道防线,专项行动将切实约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压实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职责。鼓励保荐、审计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积极“吹哨”,对于在发现造假行为时主动报告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围绕进一步完善综合惩防长效机制,专项行动将在全力推进基础制度建设的同时,优化上市公司监管执法信息统筹发布,提升执法威慑效果;大力推进贯通式一体化执法,提升发现查处效率。进一步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示范引导作用。完善第三方配合造假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大跨部门信息共享与数据交互。

  据了解,此前两轮专项行动重点针对空转走单虚假贸易、滥用总额法夸大营收、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粉饰业绩等突出问题,累计查办各类财务造假案件线索263起(含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已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07起(罚没款合计33亿余元)。

【编辑:张令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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