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4-20 11:48:05
  • [发布日期] 2026-04-20 11:48:05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网络主播造谣“应县木塔将全部拆卸落地大修”被处罚
2026-04-20 11:48:05
分享:
 
 

今日热点《即刻关注直播:大夏第一赘婿短剧观看全集解说:赘婿忍辱负重终逆袭,家族恩怨引狂潮-网络主播造谣“应县木塔将全部拆卸落地大修”被处罚》-app,443礼包。_热点《亮记生物鉴定》咨询:网络主播造谣“应县木塔将全部拆卸落地大修”被处罚

 

  中新网4月19日电 据山西省委网信办4月19日通报,近期,有自媒体发文称“应县木塔即将全部拆卸落地(架)大修”,引发网民议论。经向有关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系谣言。

  通报称,应县木塔始建于辽代,是我国现存高度最高、体量最大、年代最古老的木结构楼阁式塔,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有关方面正在开展木塔变形监测、全面测绘与信息模型搭建,推进局部加固工作。网络上出现的“应县木塔即将全部拆卸落地大修”信息均为谣言。

  4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青山派出所接到举报后,就居民李某某在网络平台发布相关不实信息一事进行了调查。

  经查,李某某系网络主播,为博流量,未经核实便发布“世界最高最古老的应县木塔即将全部拆卸落地大修”的虚假视频,将人大代表关于“实施应县木塔营造及技艺研究项目”的建议,歪曲为“即将落架大修、全部拆卸”,引发网民误解,造成不良影响。

  事发后,李某某深刻认识到错误,写下保证书承诺规范行为。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通报提醒,关于应县木塔的保护与修缮信息,请以国家文物局、山西省文物局及当地官方渠道发布的消息为准,切勿轻信和传播谣言。

【编辑:陈海峰】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邮编:101117
联系电话:010-55565513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承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09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507号  京ICP备1705316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