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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4-22 17:00:59
  • [发布日期] 2026-04-22 17:00:59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最高检:办理涉网络游戏角色案件应注重审查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
2026-04-22 17: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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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 张素)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件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案例着眼于推动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办案,特别是在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性质认定、软件技术措施保护、新类型美术作品保护等方面具有参考价值。

  “万某玩具有限公司、万某某等3人侵犯著作权、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的案情显示,上海米某科技有限公司自主开发《原神》网络游戏,该公司对游戏中“可莉”等角色形象和角色形象衍生的手办享有著作权,并进行了作品登记。

  万某玩具有限公司主营生产加工各类玩具手办,万某某负责公司整体运营管理,张某甲负责产品库存管理、发货运输等工作。2023年5月至2024年3月,万某公司接受伍某某(另案处理)委托,代为加工各类动漫手办共计60431件。

  经认定,其中仿制国外动漫形象加工的43668件手办系淫秽物品,其余16763件手办系未经米某公司许可,复制发行《原神》游戏中“可莉”角色的侵权产品。张某乙受伍某某雇佣,通过网络购物平台对外销售上述淫秽手办10000余件。案发后,公安机关在万某公司查获侵权、淫秽手办6000余件,在张某乙管理的多处仓库查获侵权、淫秽手办4000余件。

  2024年6月28日,公安机关以万某某、张某甲、张某乙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移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发现,公安机关扣押的动漫手办中,除淫秽手办外,还有疑似侵犯著作权的动漫手办,本案可能存在遗漏犯罪的情况,遂要求公安机关调取相关手办的作品登记证书,并开展同一性鉴定。经查实后,宜兴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追诉遗漏犯罪书面通知。

  2025年12月30日,宜兴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单位万某公司罚金;以侵犯著作权罪、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万某某、张某甲有期徒刑四年和二年四个月,各并处罚金;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乙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判决支持米某公司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告单位、各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最高检在发布案例时指出,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网络游戏角色的案件时,应注重审查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对具有独创性的游戏角色形象,依法认定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对于将游戏平面角色美术作品制作成立体游戏角色手办的,如果二者在造型、线条、色彩、装饰等方面高度一致,尽管物理载体从平面变成立体,但角色手办并未形成新的、区别于平面美术作品的个性化表达,应当认定构成复制关系。

  最高检还表示,检察机关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时,应依法监督纠正遗漏犯罪,实现对犯罪的全面惩治。积极推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一体解决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问题,有效降低维权成本,提高司法办案效率。(完)

【编辑:张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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