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4-18 00:47:29
  • [发布日期] 2026-04-18 00:47:29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广东省东莞市政府原副市长叶葆华被“双开”
2026-04-18 00:47:29
分享:
 
 

资讯简介《独家视角报道:胡歌到底喜欢刘诗诗吗观后解说:仙剑三景天龙葵情感纠葛名场面解析-广东省东莞市政府原副市长叶葆华被“双开”》app,新用户赠送568礼包,热点《中国首创颠覆技术》免费在线阅读:

 

  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东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叶葆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叶葆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纪法底线失守,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叶葆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叶葆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东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黄钰涵】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邮编:101117
联系电话:010-55565513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承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09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507号  京ICP备1705316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