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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4-20 23:39:25
  • [发布日期] 2026-04-20 23:39:25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商务部就欧盟《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2026-04-20 23: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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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20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我们注意到,近日商务部向欧委会提交了对欧盟《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的评论意见。能否介绍有关情况?

  答:4月17日,商务部向欧委会正式提交了对欧盟《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的评论意见,表达了中方严正关切和正式立场。

  中方认为,草案以网络安全和供应链安全为名,引入极具主观随意性的“非技术风险”因素,特别是在草案中认定“网络安全关切国家”和“高风险供应商”名单,并在能源、交通、ICT等18个行业将列单的国家和供应商,全链条排除出欧盟相关供应链之外,这是经贸问题政治化、泛安全化的典型做法。

  在已提交欧方的评论意见中,中方认为,草案内容存在多方面问题:一是涉嫌违反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世贸组织基本原则,既违反《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等多项协定规则,也违背欧盟服务贸易减让承诺。二是涉嫌超出欧盟法律授权,侵蚀成员国管理国家安全事务的专属权限。三是将对中欧经贸关系造成实质性伤害,对全球产供链造成严重冲击,也必将拖累欧盟自身的数字化、绿色化转型进程。

  在评论意见中,中方建议欧方删除草案中关于“网络安全关切国家”和“非技术风险”的规定,删除或实质修改“高风险供应商”认定标准及相关限制措施。希望欧方高度重视并认真考虑中方提交的评论意见和修改建议,严格遵守世贸组织规则,避免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维护中欧及全球产供链稳定畅通。

  中方将密切关注草案修订进展,愿与欧方就此进行对话沟通。如欧方执意据此成法,并歧视性对待中国企业,中方将不得不采取相应反制措施。希望欧方不要低估中方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并阻止中欧经贸关系倒退的坚定决心。

【编辑:张令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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