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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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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4-22 02:38:01
  • [发布日期] 2026-04-22 02:38:01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西藏社会主义学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法专题讲座
2026-04-22 02: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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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拉萨4月21日电 (记者 赵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讲座20日在拉萨市举行。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案室原主任彭建华受西藏社会主义学院《凝聚讲坛》邀请向该院干部职工、学员及宗教界代表进行了授课。会上,他介绍,这部新时代民族工作领域的基本法律,是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和历史性成就的法治化成果,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治保障。

图为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案室原主任彭建华在授课。赵朗 摄

  他表示,该法律第二章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各族群众坚定“五个认同”、树立正确“五观”。对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和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规定国家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分别对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公务用语用字、公共场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彭建华还说,新时代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就是要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和尊严,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

  西藏羊日岗寺帕洛活佛是藏传佛教直贡噶举派“米拉日巴道歌”第42代传人,同时也是西藏佛学院的经师。此次学习,他深感意义重大。他表示,在西藏佛学院教授国家通用语言课程中,深刻感受到积极学习国家通用语言,能够让僧尼学员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对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

  他也相信,“育人者必先育己,立己者方能立人”,时刻督促自己,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的教学设施,提高僧尼学员学习国家通用语言的积极性,营造学习国家通用语言的良好气氛,从本职工作培养更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爱国爱教高素质僧才。(完)

【编辑:张令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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